叮,温兆辉转了十万块。
温黎刚收完钱,便看到了霍凌宵的信息。
别忘了,你还欠我一顿饭。
温黎犹豫了一下,然后轻点屏幕。
今天晚上,我请霍少吃饭。
正好,拍个照片给她老爸交差。
好,晚上八点,不许迟到。
温黎回了一个ok。
接着她返回页面,看到她发过去的日常,傅淮锦并没有回。
这个男人热得时候,能把你炸了。
冷得时候,又能把你冻死。
爱情,果然是穿肠毒药,要不得。
晚上。
温黎提前到达了,她提前定好的饭店。
她到了不久,霍凌宵就来了。
男人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装,戴着一个白色棒球帽子,耳唇戴了钻石耳钉,仔细一看,还能看到他有涂唇膏。
这……有点用力过猛了吧!
相比起他,温黎就穿得休闲多了。
她只穿了一件黑色宽松的衬衣,里面穿着白色打底,下身则是黑色牛仔裤,头上只是梳了一个高马尾,很低调但依然难掩她脱俗的气质。
霍凌霄打趣:“呦,咱俩一黑一白,有点像是黑白无常。”
温黎白了他一眼:“霍少,这个比喻可不太吉利。”
霍凌宵:“有啥的,小爷我有天助,阎王爷都带不走我。”
温黎无情揭穿:“怒我直言,电视剧里,通常说这句话的,都活不过十集。”
霍凌宵面露尴尬:“那是因为他们是配角,而我是主角。”
温黎说不过这孩子,她拿起菜单来。
“霍少点菜吧!”
霍凌宵看着菜单上的菜,忍不住抱怨道。
“这家菜就赶不上我家的饭店,哎,你知道我家有连锁饭店吧?”
温黎尴尬地看了一眼旁边的服务员,然后清了清嗓子道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