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班时刷到一条帖子。
“喜欢的人有女朋友要去追吗?”
一条评论说道:“当然要啊。”
“五年前我搬家,邻居是个高智商帅哥,当时他也有女朋友。”
“我先和他们成为朋友,然后污蔑他女朋友伤害我,扮柔弱让他心疼,他们立马有隔阂了。”
“后来他们经常吵架,最严重的一次,男生找我诉苦的时候,我吻了他,他立马就控制不住了。”
“而那天晚上,他女朋友还在为自己没考上大学伤心呢。”
“现在发现我的选择果然没错,他成为了上市公司合伙人,我们马上要结婚了,如果不是当时我主动,哪儿有现在的生活。”
随后,这个女生话锋一转道:“他前女友就惨了,没上大学,应该要烂在泥塘一辈子了。”
我瞬间愣住了,因为我发现,自己就是她口中的那个前女友。
看到这条得意洋洋的讲述自己撬墙角的经历的评论时,我第一反应是退出这个帖子。
因为我也遭遇过这样的事。
可我却停住了手指,因为这个头像令我无比熟悉的头像。
是方知夏和温时安的第一张合照,是温时安生日的时候,我为他们拍的。
我不禁在这条评论下停留了许久。
下面的大部分都在骂她,说她不知检点当小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