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真地认为,只要这样,我就能从一只金丝雀变成他真正的合作伙伴。
为此,我执意要进公司,即便当个茶水小妹,我也甘愿!
他没有拒绝,只是无奈又宠溺地捋着我的发丝。
“其实,你不必的。”
那时我以为他心疼我,怕我遭人白眼,受人欺负,我干劲十足,发誓要让他刮目相看,要让自己迅速成长起来,成为配得上他的人。
可是,当我拿着第一个谈好的千万项目到他面前邀功时,他只是笑了笑,从休息室招出一位新来的“姐妹”,叮嘱我,以后要好好相处。
那时是什么感受?
疼得已经忘记了。
十年,为了配得上他,我从一个一无是处的天真米虫迅速成长为他的左膀右臂,经我手的项目已不下百亿。
可即便如此,我也没拿到霍氏一分股份。
随便我手下随便一个优秀员工都能得到的股份奖励,他却只是买一件珠宝就把我打发了,就像对待所有金丝雀一样……
其实我反思过,为什么十年了,我还不能对霍奕宸彻底祛魅。
但人性就是如此,当你见识过高山的巍峨壮阔,眼里就再也瞧不上土丘沙堆。
所以啊,有人常说:年少时千万别遇到太过惊艳的人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