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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场仗,该开始了。

沈时锐很快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
他冲回家里,整个人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,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。

“乔知意!你来真的!”

他把传票狠狠砸在桌上,“你非要闹得这么难看吗?”

“是你把事情变得难看的。”我淡淡地说,“如果你昨天同意签字,我们本可以和平分手。”

“和平分手?”他气笑了,“你让我净身出户,管这叫和平分手?”

我挑眉:“婚前协议写得清清楚楚,你有异议?”

“我当然有异议!”

他激动地反驳我,“当初签协议的时候,你爸是怎么说的?他说只是为了让你安心,走个形式!我那么爱你,才毫不犹豫地签了字!你现在居然拿这个来对付我!”

他说得声泪俱下,仿佛自己才是那个被辜负的受害者。

爱?

真是个好笑的词。

“沈时锐,你当时为什么会签,你我心知肚明。”

三年前,沈时锐还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穷小子,而我已经是乔氏集团的准继承人。

我们的婚事遭到了我父亲的强烈反对。

父亲说,沈时锐看中的不是我的人,而是我家的钱。

我不信。

为了证明沈时锐对我的真心,我主动提出签婚前协议。

父亲请了最好的律师团队,拟定了那份堪称严苛的协议。

协议规定,我们婚后的所有财产,无论记在谁的名下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但附加条款里有一条:若因男方过错导致离婚,男方自愿放弃所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权。

所谓的过错,第一条就是“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关系”。

沈时锐当时看着那份协议,脸色变了又变。

最终,他还是笑着签了字。

他说:“知意,我爱你,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。这份协议,就是我爱你的证明。”

现在想来,他当时签下的不是爱,而是野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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