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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走出了教学楼的天台,返回教室。

在回教室的路上,遇见闺蜜。

见我披头散发的,递给我一根皮筋,疑惑的询问我。

“怎么了晚荞,你不是有发夹吗?还披着头发不热吗?”

我笑着摇了摇头,很平静的接过皮筋回了一句。

“发夹弄丢了。”

闺蜜不相信,撇着嘴说。

“你就算是把书包弄丢了,都舍不得弄丢发夹。”

确实是这样的。

因为以前我还真这样做过。

这个发夹是于凯哲送我的十八岁礼物,平日里我都当做宝贝一样对待,连别人摸一下都不允许。

前不久天气不好,来了一场大风。

在放学的路上发夹差点被大风吹走。

我毫不犹豫的扔下书包去追发夹,等回来后一看,书包背大风吹进了河里。

最后我用竹竿把书包钓了回来,可里面的书都湿透了。

回家后我还撒了谎,说是风太大没注意才让书包掉进了河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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