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走出了教学楼的天台,返回教室。
在回教室的路上,遇见闺蜜。
见我披头散发的,递给我一根皮筋,疑惑的询问我。
“怎么了晚荞,你不是有发夹吗?还披着头发不热吗?”
我笑着摇了摇头,很平静的接过皮筋回了一句。
“发夹弄丢了。”
闺蜜不相信,撇着嘴说。
“你就算是把书包弄丢了,都舍不得弄丢发夹。”
确实是这样的。
因为以前我还真这样做过。
这个发夹是于凯哲送我的十八岁礼物,平日里我都当做宝贝一样对待,连别人摸一下都不允许。
前不久天气不好,来了一场大风。
在放学的路上发夹差点被大风吹走。
我毫不犹豫的扔下书包去追发夹,等回来后一看,书包背大风吹进了河里。
最后我用竹竿把书包钓了回来,可里面的书都湿透了。
回家后我还撒了谎,说是风太大没注意才让书包掉进了河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