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苟日的,你胡说八道……”孙国峰大骂。
“我胡说八道?”
罗高华眼睛一瞪,“你是不是骂我是吃软饭的?”
“你难道不是吗?”孙国峰道。
“你是不是说我飘了?”罗高华又逼问。
孙国峰哼道:“说了又怎样?”
罗高华道:“既然你都说了,那我有胡说八道吗?”
直到这时,孙国峰才回过神来,连忙道:“但我没说请你把我的手臂掰断啊!”
罗高华蔑笑道:“你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吗?你长得人高马大的,如果不是你自己请求的,我能够将你的手臂掰断吗?”
村民们看了看罗高华,又看了看孙国峰,都不禁点了点头,认可了罗高华的说法。
再加上,孙国峰平时仗着自己是副大队长的儿子,确实有点目中无人,横行霸道,此刻,见他痛得冷汗直流的样子,一个个忍不住大呼痛快。
大骂孙国峰活该!
孙国峰心里都快哭了,这特么到底是谁欺负谁啊?
罗高华从兜里拿出五角钱,丢在孙国峰面前。
“孙国峰,你看清楚,老子可不像你那么无情无义!虽然是你主动要求的,平时经常欺负老子,但你的手臂毕竟断了……”
罗高华大声道,“这里是五角钱,你赶紧拿着去找孙爷爷治一治!”
“遇到我这种好心人,你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!”
“卧槽尼玛!”
孙国峰肺都快气炸了,“罗高华,你特么太阴险了!老子今天认栽,不过,这事没完!”
说完,他捡起五角钱,就抱着手臂,再次钻入人群,来到了大队部门口,他要找李全福要说法。
“李大队长,你说这事怎么解决?”
孙国峰痛得冷汗直流,却依旧咬牙忍着,“现在还只是我一个人过来找你,要是让我爸妈知道,这事可就不是你能解决得了的了!”
“大队长!你看看!你看看!你家那个吃软饭的上门女婿这是要当土匪了呀!见人就掰断人家的手臂,这还像话吗?”
建仁妈尖叫道,“你要是不给我们一个说法,我们就去公社闹!”
“对,我们就去公社!”
李建仁和他家的其他人都连连起哄。
李全福这边也有不少人,帮着李全福回怼李建仁等人,现场一片闹哄哄的样子。
“李大队长,你说话呀!”
孙国峰吼道。"
虽然这种事情很玄乎,但有时候,它就是存在。
把背篓藏进灌木丛中,罗高华握着砍柴刀,缓缓向呼救的地方走去。
十几分钟后,他就在一片深达五米高的山沟里,看到了一个血糊糊的男子。
男子趴在地上,看不到他的脸,但看他那扭成畸形的双腿,应该是摔断了。
另外,在他旁边还躺着一条死狗。
“这个人就是之前的那个猎人?他的枪呢?”
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走过去,而是站在山沟上方,仔细观察着周围的各种情况,包括那个男子的情况。
要救人,也要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!
罗高华看到了一路的血迹,然后,顺着血迹缓缓往前,大约走了百多米,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两头野狼,他当即浑身绷紧,紧紧握住了砍柴刀。
这是碰到了狼群?
其他的野狼去哪儿了?
估计是被枪声吓跑了,但野狼是很狡猾的野兽,肯定不会跑得太远,过一段时间就会嗅着这里的血腥味再次出现。
他当即缓慢向后退走。
再次来到山沟边,他在一丛灌木中,找到了那个人的猎枪。
捡起来看了一下,是最老式的火枪,已经断了一截,估计是跟野狼战斗的时候,被打断的,算是彻底报废了。
“喂,你还能不能动?”
站在山沟上方,罗高华喊了一声。
那人估计是失血太多,已经处在半昏迷状态,听到罗高华的喊声,只微弱地应了一声,“救我。”
罗高华又看了看周围,找了一个比较安全的缓坡,快速滑了下去。
眼见那人的腿部还在流血,他当即在周围找了一捆野草,揉搓成草绳,用力将那人的大腿捆扎起来,这才将那人翻了过来。
这是一个年轻人,大概十八九岁的样子,很陌生,不是桃树湾人。
来不及多想,而且,这个年轻人的意识已经很模糊,罗高华也来不及对他做太多的检查,主要是怕野狼再次围过来。
他当即把年轻人扛了起来,好在年轻人不重,估计也就一百来斤。
从缓坡爬上山沟,再次捡起他的猎枪,然后,快步往山外走。
到了山外,他又提起自己的背篓,快步如飞地往公社卫生院走去。
重生之后,罗高华发现,自己不但精力变旺盛了,力气也比以前大多了。他曾做过实验,自己现在能随随便便扛起两百多斤的重物!
极限状态下,他的力量能够达到三百斤!
当然,一旦重物达到三百斤,他就只能扛动,而没办法移动了。
但眼下,扛着年轻人,提着背篓,也才一百五十斤不到的重量,对他来说,还是比较轻松的。"